取保候審還會判刑嗎
當事人申請取保候審到了期限,法院還會判決嗎,和學習啦小編一起看看取保候審后還判刑的情況,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取保候審還會判刑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陀^地說,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后,最應當考慮和最值得花費時間和精力的行為即為代為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只是我國強制措施的一種,能夠辦理取保候審并不代表不用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如果經(jīng)過偵查確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卻有犯罪事實,那么法院最終會根據(jù)案情依法判處相應的刑罰。
取保候審期限已滿處理辦法
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zhí)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并于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執(zhí)行機關。
執(zhí)行機關收到?jīng)Q定機關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通知后,應當立即執(zhí)行,并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通知決定機關。
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guī)定,也沒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或者執(zhí)行刑罰的同時,縣級以上執(zhí)行機關應當制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shù)退還保證金,并書面通知決定機關。
執(zhí)行機關應當及時向被取保候審人宣布退還保證金的決定,并書面通知其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被取保候審的人群
具體包括:輕罪犯;沒有社會危險性的重罪犯;嚴重疾病;孕期哺乳期;證據(jù)不符合逮捕條件;法定期限不符合繼續(xù)逮捕;不批捕的取保候審;不起訴的取保候審;可能出境的取保候審等。
《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2種情形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輕罪犯);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沒有社會危險性的重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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